浙江商业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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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 高职(专科) 省重点 公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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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浙江商业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提前招生章程

2022-06-22 08:23:03      分享至: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浙江省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试点方案》和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制定2017年高职提前招生章程的要求”等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二条 我校是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公办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是全国首批现代学徒制试点院校、教育部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院校、浙江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浙江省普通高校就业工作优秀单位。学校具有完善的现代教育教学设施和较强的师资队伍,坚持“依托行业办学、校企合作育人、服务社会发展”的办学理念,为社会培养了10万余名高素质技能型人才。

第三条 学校全称:浙江商业职业技术学院,并以此校名颁发全国普通高等教育高职(专科)毕业证书,国家电子注册。

办学类型: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层次:高职专科;办学性质:公办;占地面积:596亩,建筑面积24万平方米,分滨江和德胜两个校区;全日制在校生数:10440人;校址:杭州市滨江区滨文路470号。

第三章  报名与素质特长项

第四条 符合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或单独考试招生报名条件,并已办理当年报名手续,取得高考报名号的应届、历届高中毕业生且符合下列条件者: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在校期间无任何违纪处分记录。

3.普高考生要求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为B等及以上。

4.普高考生必须提供学考成绩、中职考生必须提供浙江省高校招生职业技能考试成绩,浙江省高校招生考试信息管理系统中查不到成绩的考生不得报考。

5.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体检合格,其中烹调工艺与营养专业要求体检肝功能阴性(正常),提交资料时一并提交相关体检证明(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

6.专业报名限制条件:市场营销(中法合作)专业考生要求英语中学学考成绩B等及以上。

第五条 申请报名遵循考生本人自愿的原则,采取网络报名、邮寄材料(只针对申请素质特长赋分考生)、现场确认方式。凡符合我校提前招生报名条件的考生于3月11-3月26日登录我校招生网(http://zs.zjbc.edu.cn)进行网络报名、如实填写报考信息,审核通过后打印《浙江商业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提前招生报名表》,本人签字并加盖所在中学公章。

第六条 邮寄材料:申请素质特长项赋分考生须请务必在2017年3月26日之前用中国邮政EMS特快专递将“素质特长项赋分申请表及证书复印件(均需加盖所在中学公章)”邮寄到我校,素质特长项目申请表可在我校招生信息网“表格下载”栏目下载,并在现场确认时提交获奖证书原件审验。

     邮寄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滨文路470号浙江商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 吕老师收,联系电话:0571-58108888,邮编:310053。

现场确认:入围综合素质测试的考生请于2017年4月14日当天现场确认,并审验原件(本人身份证、高考报名证),未经现场确认的考生,网络报名无效,不得参加考试。现场确认时需提交以下材料,所有材料均需加盖所在中学公章,具体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A4纸标准),不需另制封面。

(1)浙江商业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提前招生报名表;

(2)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浙江省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证》或《单独考试招生报名证》复印件;

(4)普高考生学考成绩单或中职考生职业技能考试成绩单复印件;

 第七条 我校提前招生收取报名费110元/人。根据公布的入围综合素质测试名单再缴费。未缴报名费的考生报名无效,不能参加我校提前招生考试,考生所缴报名费一概不退。缴费时间及缴费方式在我校招生网上另行通知。 

第八条 学校审核考生的报名资格,其中中职生只能报考与高考报名一致的科类,跨科类报考一律视为无效报名。审查合格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由学校组织的测试,逾时未到者一律视为放弃测试,取消测试资格。符合测试资格的考生必须参加相应专业的每一个测试环节,缺少任何一个环节测试,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第九条 为鼓励考生全面发展,高中阶段在地市级及以上学习、技能、文化、艺术及体育比赛中获奖,以及获得县区级及以上荣誉称号的,可在综合素质测评总分中赋予一定分值(中职文明风采大赛、普高研究性学习等项目除外)。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赋分条件的,同类项赋分只取高分项,不同类项可累计赋分,赋分最高分值不超过20分。

以下分值为个人项目,除体育类团体项目的主力队员按个人项目计分外,其他所有团体项目成员按个人项目分值的50%计分。

项  目等  级分值备  注
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职组技能比赛国家级一、二、三等奖直接录取限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项目
全国行业职业技能比赛国家级一、二、三等奖20分限相关国家部委组织的项目
浙江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技能大赛暨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选拔赛一、二等奖20分限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且与报考专业相关项目
三等奖15分
中等职业技能大赛地市级一、二、三等奖10分限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且与报考专业相关项目
职业技能证书高级工及以上10分限政府劳动保障部门核发且与报考专业相关证书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5分限政府财政部门颁发
国家等级运动员一级20分政府体育部门颁发的田径、篮球、足球、排球、乒乓球、羽毛球、武术、跆拳道、游泳、健美操等十个项目。
二级10分
体育比赛国家级前三名20分限体育、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比赛项目(团体项目限主力队员)
国家级前八名、省级前三名10分
省级第四到八名、地市级前三名5分
文艺比赛国家级一、二、三等奖或前三名20分限宣传、文化、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声乐、乐器、舞蹈、小品、戏曲、演讲、辩论、写作等项目
省级一、二、三等奖或前三名10分
地市级一、二等奖或前三名5分
学科竞赛、科技创新、创新创业竞赛国家级一、二、三等奖20分限政府部门组织的学科、科技创新或创新创业竞赛;指定的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竞赛、全国高中数学联合竞赛。
省级一、二、三等奖或前三名10分
地市级一、二、三等奖或前三名5分
荣誉称号国家级、省级20分限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团员等
地市级10分
县区级5分

除注明的竞赛外,学会、协会盖章的证书一律不认可。符合素质特长项目条件的考生需资格确认,提供证明材料原件查验,并上交复印件1份。素质特长项目需经相关部门认定,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后有效。 

第四章  普高生源招生计划及测试

第十条 2017年面向浙江省普高提前招生320名,如表1所示。

表1. 面向普高考生提前招生计划

序号专业(类)名称专业名称计划学制(年)学费标准(元/年)
1电子信息类电子信息工程技术、应用电子技术、物联网应用技术5036600
2旅游类酒店管理、导游、旅游英语5036000
3餐饮类西餐工艺、餐饮管理3036000
4连锁经营管理2036000
5物流管理2036000
6市场营销(中法合作)30315000
7电子商务2036900
8移动商务2036000
9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技术3037500
10建筑智能化工程技术1536600
11计算机网络技术1536600
12会计2036900
合计320

说明:专业(类)名称对应有多个专业的,学生录取一学期后分专业学习。 

第十一条 普高考生报考测试成绩构成及综合素质测试: 

1.普高考生可填报两个专业类或专业,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确定参加相应专业综合素质测试的入围考生名单,具体名单将在规定时间公布在我校招生信息网,由考生自行查询,学校不再另行通知。 

2.普高考生成绩T构成为:文化成绩W(满分100分,采用中学学考成绩),综合素质测试E (满分100分,含素质特长项赋分20分),即T=W+E,满分200分。

3.普高考生不再安排文化测试,根据中学学考成绩折算文化成绩;中学学考成绩选语文、数学、英语、技术(包含通用技术和信息技术,两科等第折算后取平均分)、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折算文化分100分。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技术、建筑智能化工程技术、电子信息类、计算机网络技术等四个专业(类)折算后语文满分16分,数学、物理满分14分,其他科目各科满分8分;其他专业折算后语文满分16分,数学、英语满分14分,其他科目各科满分8分。 

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技术、建筑智能化工程技术、电子信息类、计算机网络技术等四个专业(类)学考等第折算分值如下表所示:

学科\等第

A

B

C

D

E

语文

16

14.5

10

6

0

数学/物理

14

12.5

8

4

0

技术/思想政治/历史/地理/英语/化学/生物

8

6.5

4

1

0

其他专业学考等第折算分值如下表所示:

学科\等第

A

B

C

D

E

语文

16

14.5

10

6

0

数学/英语

14

12.5

8

4

0

技术/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

8

6.5

4

2017年浙江商业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提前招生章程

2022-06-22 08:23:03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浙江省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试点方案》和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制定2017年高职提前招生章程的要求”等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二条 我校是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公办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是全国首批现代学徒制试点院校、教育部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院校、浙江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浙江省普通高校就业工作优秀单位。学校具有完善的现代教育教学设施和较强的师资队伍,坚持“依托行业办学、校企合作育人、服务社会发展”的办学理念,为社会培养了10万余名高素质技能型人才。

第三条 学校全称:浙江商业职业技术学院,并以此校名颁发全国普通高等教育高职(专科)毕业证书,国家电子注册。

办学类型: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层次:高职专科;办学性质:公办;占地面积:596亩,建筑面积24万平方米,分滨江和德胜两个校区;全日制在校生数:10440人;校址:杭州市滨江区滨文路470号。

第三章  报名与素质特长项

第四条 符合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或单独考试招生报名条件,并已办理当年报名手续,取得高考报名号的应届、历届高中毕业生且符合下列条件者: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在校期间无任何违纪处分记录。

3.普高考生要求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为B等及以上。

4.普高考生必须提供学考成绩、中职考生必须提供浙江省高校招生职业技能考试成绩,浙江省高校招生考试信息管理系统中查不到成绩的考生不得报考。

5.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体检合格,其中烹调工艺与营养专业要求体检肝功能阴性(正常),提交资料时一并提交相关体检证明(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

6.专业报名限制条件:市场营销(中法合作)专业考生要求英语中学学考成绩B等及以上。

第五条 申请报名遵循考生本人自愿的原则,采取网络报名、邮寄材料(只针对申请素质特长赋分考生)、现场确认方式。凡符合我校提前招生报名条件的考生于3月11-3月26日登录我校招生网(http://zs.zjbc.edu.cn)进行网络报名、如实填写报考信息,审核通过后打印《浙江商业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提前招生报名表》,本人签字并加盖所在中学公章。

第六条 邮寄材料:申请素质特长项赋分考生须请务必在2017年3月26日之前用中国邮政EMS特快专递将“素质特长项赋分申请表及证书复印件(均需加盖所在中学公章)”邮寄到我校,素质特长项目申请表可在我校招生信息网“表格下载”栏目下载,并在现场确认时提交获奖证书原件审验。

     邮寄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滨文路470号浙江商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 吕老师收,联系电话:0571-58108888,邮编:310053。

现场确认:入围综合素质测试的考生请于2017年4月14日当天现场确认,并审验原件(本人身份证、高考报名证),未经现场确认的考生,网络报名无效,不得参加考试。现场确认时需提交以下材料,所有材料均需加盖所在中学公章,具体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A4纸标准),不需另制封面。

(1)浙江商业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提前招生报名表;

(2)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浙江省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证》或《单独考试招生报名证》复印件;

(4)普高考生学考成绩单或中职考生职业技能考试成绩单复印件;

 第七条 我校提前招生收取报名费110元/人。根据公布的入围综合素质测试名单再缴费。未缴报名费的考生报名无效,不能参加我校提前招生考试,考生所缴报名费一概不退。缴费时间及缴费方式在我校招生网上另行通知。 

第八条 学校审核考生的报名资格,其中中职生只能报考与高考报名一致的科类,跨科类报考一律视为无效报名。审查合格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由学校组织的测试,逾时未到者一律视为放弃测试,取消测试资格。符合测试资格的考生必须参加相应专业的每一个测试环节,缺少任何一个环节测试,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第九条 为鼓励考生全面发展,高中阶段在地市级及以上学习、技能、文化、艺术及体育比赛中获奖,以及获得县区级及以上荣誉称号的,可在综合素质测评总分中赋予一定分值(中职文明风采大赛、普高研究性学习等项目除外)。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赋分条件的,同类项赋分只取高分项,不同类项可累计赋分,赋分最高分值不超过20分。

以下分值为个人项目,除体育类团体项目的主力队员按个人项目计分外,其他所有团体项目成员按个人项目分值的50%计分。

项  目等  级分值备  注
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职组技能比赛国家级一、二、三等奖直接录取限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项目
全国行业职业技能比赛国家级一、二、三等奖20分限相关国家部委组织的项目
浙江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技能大赛暨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选拔赛一、二等奖20分限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且与报考专业相关项目
三等奖15分
中等职业技能大赛地市级一、二、三等奖10分限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且与报考专业相关项目
职业技能证书高级工及以上10分限政府劳动保障部门核发且与报考专业相关证书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5分限政府财政部门颁发
国家等级运动员一级20分政府体育部门颁发的田径、篮球、足球、排球、乒乓球、羽毛球、武术、跆拳道、游泳、健美操等十个项目。
二级10分
体育比赛国家级前三名20分限体育、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比赛项目(团体项目限主力队员)
国家级前八名、省级前三名10分
省级第四到八名、地市级前三名5分
文艺比赛国家级一、二、三等奖或前三名20分限宣传、文化、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声乐、乐器、舞蹈、小品、戏曲、演讲、辩论、写作等项目
省级一、二、三等奖或前三名10分
地市级一、二等奖或前三名5分
学科竞赛、科技创新、创新创业竞赛国家级一、二、三等奖20分限政府部门组织的学科、科技创新或创新创业竞赛;指定的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竞赛、全国高中数学联合竞赛。
省级一、二、三等奖或前三名10分
地市级一、二、三等奖或前三名5分
荣誉称号国家级、省级20分限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团员等
地市级10分
县区级5分

除注明的竞赛外,学会、协会盖章的证书一律不认可。符合素质特长项目条件的考生需资格确认,提供证明材料原件查验,并上交复印件1份。素质特长项目需经相关部门认定,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后有效。 

第四章  普高生源招生计划及测试

第十条 2017年面向浙江省普高提前招生320名,如表1所示。

表1. 面向普高考生提前招生计划

序号专业(类)名称专业名称计划学制(年)学费标准(元/年)
1电子信息类电子信息工程技术、应用电子技术、物联网应用技术5036600
2旅游类酒店管理、导游、旅游英语5036000
3餐饮类西餐工艺、餐饮管理3036000
4连锁经营管理2036000
5物流管理2036000
6市场营销(中法合作)30315000
7电子商务2036900
8移动商务2036000
9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技术3037500
10建筑智能化工程技术1536600
11计算机网络技术1536600
12会计2036900
合计320

说明:专业(类)名称对应有多个专业的,学生录取一学期后分专业学习。 

第十一条 普高考生报考测试成绩构成及综合素质测试: 

1.普高考生可填报两个专业类或专业,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确定参加相应专业综合素质测试的入围考生名单,具体名单将在规定时间公布在我校招生信息网,由考生自行查询,学校不再另行通知。 

2.普高考生成绩T构成为:文化成绩W(满分100分,采用中学学考成绩),综合素质测试E (满分100分,含素质特长项赋分20分),即T=W+E,满分200分。

3.普高考生不再安排文化测试,根据中学学考成绩折算文化成绩;中学学考成绩选语文、数学、英语、技术(包含通用技术和信息技术,两科等第折算后取平均分)、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折算文化分100分。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技术、建筑智能化工程技术、电子信息类、计算机网络技术等四个专业(类)折算后语文满分16分,数学、物理满分14分,其他科目各科满分8分;其他专业折算后语文满分16分,数学、英语满分14分,其他科目各科满分8分。 

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技术、建筑智能化工程技术、电子信息类、计算机网络技术等四个专业(类)学考等第折算分值如下表所示:

学科\等第

A

B

C

D

E

语文

16

14.5

10

6

0

数学/物理

14

12.5

8

4

0

技术/思想政治/历史/地理/英语/化学/生物

8

6.5

4

1

0

其他专业学考等第折算分值如下表所示:

学科\等第

A

B

C

D

E

语文

16

14.5

10

6

0

数学/英语

14

12.5

8

4

0

技术/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

8

6.5

4